
我辛辛苦苦策划的婚礼,就因为沈奕柔一句喜欢,就被陆景川拱手让人。
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,到底算什么?
可我没有得到答案,因为沈奕柔身体「虚弱」,哭得晕倒了。陆景川将她打横抱起,大步流星地送去医院。
爸爸尾随其后,走之前还转头骂我:「都怪你,要是小柔有个好歹我不会放过你的!」
妈妈也失望地批评我:「你平时不是最懂事了吗?怎么今天闹出这样的事来,让多少人看了我们家的笑话。」
「懂点事,不要给全家找不痛快。」
真可笑啊,你不去批评闹笑话的人,却来责怪我这个受害者。
「懂事」一向是我的标签,可你们有想过吗,我不愿意要这样的夸奖。
爸爸妈妈生我的时候才二十岁,两个人都还不懂事,在外面打工也不想带着我这样一个「拖油瓶」。
于是我就被他们留在了乡下,丢给奶奶养,一年才见他们一次。
可我五岁的时候沈奕柔出生了。
她是个早产儿,瘦瘦小小一只,爸爸妈妈的父爱母爱似乎瞬间生根发芽了,对她怜爱得不行,执意要把她留在身边抚养。
我在乡下长大,爸爸妈妈打的生活费时常不准时,有时要靠奶奶去捡破烂才能维持生计,所以我营养不良,长得又黑又瘦。
每当爸爸妈妈带着沈奕柔回来过年时,我都十分羡慕这个白白嫩嫩的妹妹。
当我伸出黑瘦的手想要摸她的脸时,却被爸爸狠狠打落。
「脏不脏呀!用这么脏的手摸你妹妹,也不怕给她传染了病。」
我把被打得红肿的手背在身后,眼泪在眼圈打转,想要告诉爸爸,不脏的,我用肥皂洗手了。
可抬头却被爸爸一脸嫌恶的表情刺痛了。
我哭着跑了出去,心里想着我再也不要喜欢妹妹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