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时钰嫁给我,只是为了救她的心上人。
结婚五年,她从来没把我当成丈夫。
她的朋友嘲笑我:
「陆远洲可真像你身边一条召之即来,挥之即去的狗。」
洛时钰笑着没反驳。
我高烧不退的时候,洛时钰陪着心上人出国散心。
我应酬喝酒喝到胃出血的时候,洛时钰和她的心上人进了总统套房。
直到我和她的心上人同时被绑架,她毫不犹豫地弃了我。
我终于醒悟,决定离开。
可她却后悔了:「远洲哥哥,你别离开我,我会疯的。」
我甩开她的手:「我做不到。」
……
世人皆知,洛家大小姐洛时钰最爱的人,是江家少爷江宥白。
他们年少相识,有共同的爱好和理想追求,是公认的天作之合。
而我,陆远洲,是洛家资助长大的贫困生,是洛家最忠实的狗。
洛时钰嫁给我,是听从了洛夫人的安排。
江家破产了,江宥白被发现是私生子,遭到洛夫人的嫌恶。
于是我成了更好的选择。
既对洛家忠心耿耿,又痴情于洛时钰。
可以帮助洛时钰守住洛家。
可在所有人眼里,是我趁虚而入。
我成了破坏他们感情的罪人,被所有人唾弃。
洛时钰和我结婚了,但她从来没有把我当成丈夫。
结婚第一天,她就冷着脸嘲讽我:
「陆远洲,既然你不要脸非要贴到我身上,那你就该明白我永远不可能爱你。」
我们结婚五年,她的花边新闻从来不断。
不是和公司的阳光小奶狗暧昧约会,就是和双开门男模坐邮轮出海过夜。
她热衷于把我的脸皮撕下来,踩在脚下。
我找到洛时钰的时候,她和朋友们在私家邮轮上聚会。
海风微凉,红酒的芬芳弥散在咸湿的空气中。
洛时钰懒洋洋地歪在沙发上。
她一只手懒懒支着额头,眼眸微阖着养神,另一只手上夹着一根刚点燃的女士香烟。
我走近的时候,听到她的朋友提起我。
「阿钰你可真自在,结了婚也不用当那劳什子贤妻良母,吃喝玩乐照样不耽误。」
「哈,你可真会开玩笑,就陆远洲那小子,他配阿钰给她当贤妻吗?他不过是洛家养的一条狗罢了。」
「那可不,阿钰,陆远洲可真像你身边一条召之即来,挥之即去的狗。」
我下意识看向洛时钰的表情。
她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意,丝毫没有一点儿怒气。
一种说不出的酸涩从我心底翻涌,汹涌地冲到我的咽喉处,嘴角勾出一丝极淡的自嘲微笑。
我清楚洛时钰的脾气。
她性格火爆,还很护短。
江宥白是早产儿,从小身体不好。
曾经有一次,洛时钰听见有人背地里骂江宥白是个病秧子,她当即把人踹到了河里。
还放下豪言:「再让我听见你们背地里骂江宥白,我见一次踹一次。」
可她护的「短」,不包括我。
甚至可以说,她默许了她朋友们对我的羞辱。
可我只是攥紧拳头,又放松了,深吸一口气,掩下喉间的酸涩。
我走到洛时钰面前。
她看到我,抖了下烟灰,漫不经心地开口:
「来这干什么?」